《宜昌市工人文化宫工作目标考核奖励实施办法(试行)》正式实施

发布人: 发布科室: 发布时间:2019-11-25 15:04:03

    市工人文化宫根据《宜昌市总工会办公室关于规范市总工会直属事业单位津补贴管理工作的通知》及市总党组会议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的《宜昌市工人文化宫工作目标考核奖励实施办法(试行)》,于2010年8月5日起正式实施。
    此实施办法包含五个方面的内容:一是考核对象,二是考核内容及评定标准,三是奖励方式,四是考核程序,五是其它。《办法》结合工人文化宫实际,将工作目标考核分为月度考核和年度考核,其中月度考核内容细分为日常工作、劳动纪律和一票否决三项内容;年度考核内容以市总工会制定的百分考核制为依据,细分为主要经济指标考核、主要公益指标考核和主要管理指标考核三项内容,同时增加了一票否决项目。在奖励方式上,除月度考核奖励、年度考核奖励外,首次列入了四项贡献奖内容,体现了“目标量化,奖惩分明”,成为《办法》一大亮点。为便于考核,落实奖惩,制定了《市工人文化宫月度工作目标考核自评表》及《市工人文化宫月度工作目标考核奖励评定表》进行量化考核。此实施办法的制定,将充分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进一步增强全体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全局意识,全面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发挥巨大的激励作用。(市工人文化宫  秦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