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人: 发布科室: 发布时间:2019-12-14 16:41:28
各县市区总工会,市直各产业(行业)、企业工会,部省在宜企事业单位工会、市直机关工会:
经市总工会主席办公会研究同意,现将《宜昌市总工会2010年工会干部培训计划》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宜昌市总工会办公室
2010年3月8日
宜昌市总工会2010年工会干部培训计划
为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切实加强工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培养造就一支高素质工会干部队伍,推动宜昌工会工作创新发展,以适应宜昌经济社会发展对工会工作的新要求,根据《湖北省总工会2010年干部培训计划》要求,结合我市工会工作实际,制定2010年度全市工会干部培训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中国工会十五大和省工会十一大精神,围绕我市工会工作重点,针对不同类别,不同层次工会干部的培训需求,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岗位培训和适应性培训,提高工会干部能力。进一步增强工会干部培训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完善教育培训的机制和方法,努力探索创新工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新途径,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
二、培训内容
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和中国工会十五大、省工会十一大精神;《工会法》和《湖北省实施<工会法>办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企业工会工作条例》、《湖北省企业民主管理条例》、《信访条例》;工会维权机制建设;国际国内工会运动史、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妇女权益保障;市场经济理论和现代管理知识、科技知识及其他知识和技能。
三、培训目标
2010年要按照分级管理,分级培训的原则将全市30%的专兼职工会干部轮训一遍,重点抓好新任工会主席、工会专门人才、非公有制企业和乡镇街道工会干部的适应性培训。全市非公有制经济单位的工会干部培训面达到30%;乡镇街道工会干部轮训面达到30%;新上任的乡镇(街道)以上总工会(工会)正副主席,一年内要参加上岗资格培训;全市县级工会新任班子成员要参加上岗培训;县市区总工会、市直产业(行业)、企业工会的新任主席一年内要参加工会干部学校的上岗资格培训班学习。同时,要按照市总工会的要求,完成省总工会和全国总工会的调训任务。各县(市、区)工会可根据各自工作实际,每年有计划地组织基层工会干部进行适应性岗位培训。通过培训全面提高工会干部的思想政治、科学文化和业务素质,全面提升工会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四、市总调训对象、范围
(一)县(市、区)总工会领导班子成员及专职工会干部;
(二)市直产业(行业)、企业工会主席、主任;
(三)乡镇(街道)工会主席;
(四)工会协理员;
(五)部分基层工会干部。
五、工作要求
(一)要充分认识工会干部培训工作的重要性,重视干部培训工作。工会干部教育培训是党的干部教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工会要从事关党的工运事业长远发展的战略高度,从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中国工会十五大精神,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工会工作,推动工会工作创新发展,加强工会干部能力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工会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工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二)要切实加强工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教育培训任务的完成。各地各单位工会要把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作为工会一项战略性、基础性的工作来抓,做到与工会重点工作同步研究、统筹安排,列入工会工作评先表模的考核目标。要制定好本单位培训计划,完善工会干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健全组织调训制度、办班归口审批制度、考核激励与约束制度、检查通报制度、培训登记和档案管理制度等。各级工会组织部是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归口管理部门。市总各部室举办的各类专业培训班,应在年初提出计划,经主席办公会研究同意后,列入年度培训计划。各县市区总工会、市直各产业(行业)、企业工会要积极争取党委、行政对工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重视和支持,进一步对工会干部教育培训经费的投入,确保工会干部教育培训任务圆满完成。
(三)要全面提高工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质量,不断开创工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新局面。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统领工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用党的十七大精神武装工会干部的头脑,指导工作实践,推动工会工作。要按照重点突出,学以致用的原则,合理设置培训内容,使教学内容贴近劳动关系变化的现状,贴近工会工作和职工群众的需要,进一步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在培训形式、理论和观念上不断创新,努力把握工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特点和规律,不断提高受训人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及处理问题的能力,不断提高培训质量和水平。
(四)各地各单位要结合《宜昌市工会2010年干部培训计划》,于3月底以前制定本地本单位工会干部教育培训计划,报市总工会组织部。
附:宜昌市总工会2010年干部培训计划表